商丘曼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_简真生活消费网

热门关键词:消费 河南 郑州 简真
城市: 郑州 开封 洛阳 平顶山 焦作 鹤壁 新乡 安阳 濮阳 许昌 漯河 三门峡 南阳 商丘 信阳 周口 驻马店 济源 更多

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公布

作者:简真 人气:2130 发布时间:2023-08-09
摘要: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共51条,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  据介绍,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

        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共51条,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  据介绍,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,2022年9月,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,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有关要求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《办法》进行修订,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,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
  《办法》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,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、签订协议、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、定期检查、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;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,细化了具体通报情形。

  《办法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,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,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;同时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,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通过应用推荐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。

  《办法》针对群众反映“生鲜灯”误导消费者问题,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;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,防止交叉污染。此外,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,按照“警示为主,拒不改正再处罚”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,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。


责任编辑:简真

精彩图文


首页 | 关于我们 | 简真播报 | 店面展示 | 汽车家电 | 科教文卫 | 生活消费 | 家居房产 | 环保公益 | 简真帮忙 | 帮助 | 河南 | 人员查询

简真生活消费网隶属于商丘曼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3016998号-1  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3425号 技术支持:朝元网络

本网所刊登的各类新闻、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,均来源互联网,其版权归原网站所有。

投稿邮箱:1529946802@qq.com   QQ:1529946802  联系热线:0371—63381779   监督电话:15346596779   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段河岸花都